又有券商“落实”再融资新规:国信证券调整150亿定增方案

2020-03-04 12:02:30   发布于:北京市

再融资新规落地之后,券商借此良机进行“补血”将迎来新的契机。

继海通证券在2月25日宣布修订定增方案之后,又一家老牌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002736)加入了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队伍。

根据国信证券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该公司不超过150亿元的定增方案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限售期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调整。

定增方案多方面调整均按再融资新规拟定

具体来看,这些调整都是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新规来拟定的。

在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方面,原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发行。”经过调整,方案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方面,定价基准日依然定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但发行价格从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改为80%。

在发行对象方面,根据调整前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投控、云南合和、华润信托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的特定投资者,而在调整之后,发行对象为包括深投控、云南合和、华润信托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

在限售期方面,按照调整前的方案,深投控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云南合和、华润信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含5%)的发行对象限售期为36个月,而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下(不含5%)的发行对象限售期则为12个月。经过调整,其他股东的限售期保持不变,而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下(不含5%)的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定增规模拟不超过150亿元

国信证券的这份定增计划早在2018年就已经提出,并经公司在2018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对再融资规则进行了大幅松绑。之后,不少上市公司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于新规的欢迎,纷纷发布再融资计划或修改了已经发布的定增方案。而在券商行业中,海通证券成为首家修订定增方案的上市券商,国信证券则接棒成为第二家。

根据国信证券的定增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6.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

在发行对象中,深投控拟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33.53%;云南合和拟认购的股票数量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6.77%;华润信托拟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0%。

国信证券表示,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具体来看,国信证券计划将23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6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40亿元用于偿还债务,2亿元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国信证券的前身为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一批老牌券商之一。2014年12月29日,公司登陆深交所上市交易,成为上市券商。

根据国信证券2019年三季报,确认将参与这次定增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现有股东,分别位列第一、二、三位,持股比例分别为33.53%、25.15%和16.77%。

不久前的2月19日,国信证券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据披露,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3.83%。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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