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旅顺口2宗违法遭罚 委托无资格机构卖保险
2020-03-18 10:53:17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旅顺口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大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显示,该公司委托未取得保险代理销售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大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显示,王伟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旅顺口支公司委托未取得保险代理销售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给予王伟警告,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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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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